預告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7.02.21~107.03.07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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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7.02.12 |
資料類別: |
法規草案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票字第10702704850號公告 |
發文單位: |
信託票券組 |
機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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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
107.02.21 01:00:00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702704850號
主旨:預告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項:
三、 「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鑑於本次法規修正放寬,有助於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推動業務,並增加民眾使用電子票證之便利性,為利加速行動支付與電子化支付普及政策之推動,爰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59
(四) 傳真:02-8969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