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108.04.23~108.05.23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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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8.04.18 |
資料類別: |
法規草案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票字第10802711540號公告 |
發文單位: |
信託票券組 |
機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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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
108.04.23 10:54:16 |
主旨: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規定。
三、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修正案有助於推動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發展,為加速提升電子化支付比率及行動支付普及,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 89689756
(四) 傳真:02- 89691357
(五) 電子郵件:hcwu@banki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