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轉寄:「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第20點規定,業經本會於98年12月11日以金管法字第0980071787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影像檔各乙份,請 查照

(若有多組請用半形逗點 "," 間隔)
驗證碼(另開新視窗) 若您為視障人士,請點選此處取得驗證碼
(英文請輸入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