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有關立法院余政道等四位委員99年11月29日於該院財委會提案要求銀行業於3個月內完成各項貸款利率之調整,以書面方式明確告知貸款人,並提供諮詢專線與處理窗口等事宜之準備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切實遵照辦理,以維消費者權益,請 查照。
收件人電子郵件地址:
(若有多組請用半形逗點 "," 間隔)
郵件標題:
請輸入認證碼:
若您為視障人士,請點選此處取得驗證碼
(英文請輸入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