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有關證券商擔任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流動量提供者,而於集中市場買賣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所定利害關係人為發行人之指數股票型基金,是否可以排除同條第1項規定之疑義一案,釋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轉知會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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