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茲核准「電子票證特約機構受各級政府委託代徵收之規費」屬「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規定所稱之「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款項」,請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收件人電子郵件地址:
(若有多組請用半形逗點 "," 間隔)
郵件標題:
請輸入認證碼:
若您為視障人士,請點選此處取得驗證碼
(英文請輸入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