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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一月十四日金管銀國字第一○一二○○○六八○一號令」(下稱本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4年4月24日以金管銀國字第10420001070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暨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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