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所稱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之計算,係指各子公司以本身(非合併)之資本適足率為基礎所計算之數額。
收件人電子郵件地址:
(若有多組請用半形逗點 "," 間隔)
郵件標題:
請輸入認證碼:
若您為視障人士,請點選此處取得驗證碼
(英文請輸入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