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第五條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7.12.25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710004680號令
發文單位:
第一組
機構類別:
其他類
上傳時間:
097.12.25 14:16:35
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第五條。
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
正本:(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本:交通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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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