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適格條件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8.09.07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09810004340號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控股公司類
上傳時間:
099.02.12 15:19:01
修正「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適格條件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附修正「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檔案下載:
fix09810004340.PDF
金控公司大股東管理辦法條文.PDF
金控公司大股東管理辦法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