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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02.09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09830006360號令 發文單位: 信用合作社組
機構類別: 信用合作社 類 上傳時間: 099.02.12 14:45:51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
附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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