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七條之一、第十八條。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11.18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09900428781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信用合作社 類
上傳時間:
099.11.18 10:53:38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七條之一、第十八條。
附修正「信用合作社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七條之一、第十八條
檔案下載:
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