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制(訂)定:「臺灣地區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計算方法說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1.04.0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10007903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1.04.06 17:11:06
訂定「臺灣地區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計算方法說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附「臺灣地區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計算方法說明」
檔案下載:
計算方法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