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制(訂)定:「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1.10.2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11000629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1.10.26 17:08:26
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第二點、第三點、第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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