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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臺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之相關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1.12.13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11000694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1.12.13 17:12:40
廢止「銀行受理經許可來臺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臺幣存款與外匯存款帳戶及匯款之相關規範」,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