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並 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2.01.14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120006800號令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2.01.14 17:42:20
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並 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四點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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