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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3.05.09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0008418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03.05.09 17:31:48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附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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