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3.12.01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5000432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3.12.01 17:39:15
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檔案下載: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應注意事項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