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廢止「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106.05.13~106.05.26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5.09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2142號公告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06.05.13 01: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2142號
主旨:預告廢止「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廢止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 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辦法之相關規定已納入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草案,有辦理廢止之必要,並配合該辦法草案之施行日期為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本辦法將於同日廢止。又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草案因內容多屬本會現有規定,且前已邀集相關部會及公會討論,為配合洗錢防制法修正條文定於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其草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爰本辦法之廢止預告期間亦配合縮短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25、8968-9626
(四) 傳真:02-8969-1352
檔案下載: BB-10610002142申報辦法條文.pdf
BB-10610002142申報辦法廢止理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