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二條格式O、「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八條格式L、第二十條格式一至四、「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條格式一至四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8.02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394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金融控股公司類 票券商類
上傳時間:
106.08.02 17:07:13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二條格式O、「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八條格式L、第二十條格式一至四、「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條格式一至四。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二條格式O、「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十八條格式L、第二十條格式一至四、「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條格式一至四
檔案下載:
BB-10610003940金控修正條文附表.pdf
BB-10610003940金控修正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表及附表.pdf
BB-10610003940票券修正條文附表.pdf
BB-10610003940票券修正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表及附表.pdf
BB-10610003940銀行修正條文附表.pdf
BB-10610003940銀行修正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表及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