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11.16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5770號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6.11.16 18:15:28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五部分市場風險及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並自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五部分市場風險及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
檔案下載:
BB-10610005770總說明.pdf
BB-10610005770第五部分市場風險.pdf
BB-10610005770第二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pdf
BB-10610005770第七部分計算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