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為強化銀行辦理「代碼化手機信用卡」業務有關客戶身分辨識或確認之安全控管機制,請轉知會員銀行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12.11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10600226241號函 發文單位: 金融控股公司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7.01.08 11:22:51
一、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銀行已陸續開辦代碼化手機信用卡業務,邇來有數起偽冒者假冒持卡人以原手機號碼停用等理由,向部分發卡銀行辦理變更手機號碼後,依簡訊發送之OTP完成驗證及卡片啟用,並進行盜刷,使銀行遭受損失。此事件顯示旨揭業務流程有關客戶身分辨識或確認之安全控管機制有強化之必要性。
二、請轉知已開辦旨揭業務之會員速重行檢視現行客戶身分辨識或確認安全控管機制之有效性及妥適性;並應就所開辦之新型業務,及時檢討內部作業流程之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性,列入自行查核及內部稽核之重點事項。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