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第七條草案107.03.05~107.04.09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7.02.27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620006260號公告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07.03.01 17:58:2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國字第10620006260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第七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
三、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鑒於本辦法修訂牽涉範圍僅為金融機構向本會申請之行政程序,且修法後可簡化作業程序及提高金融機構服務效率,爰就本修正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70
(四) 傳真:02-89691366
檔案下載: BB-10620006260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