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所報「金融機構辦理資訊安全滲透測試計畫」,洽悉。請轉知會員銀行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7.01.12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600321910號函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07.03.05 17:11:56
一、復貴會106年12月19日全電字第1061003691號函。
二、各會員銀行應確實依旨揭計畫辦理,並就測試結果及缺失改善方案提報董事會後,於107年4月底前函報本會。
三、旨揭滲透測試計畫之範圍如已涵蓋「金融機構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辦法」有關Internet伺服器之滲透測試項目,本年度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作業時,得不再重複執行相同項目。至於Internet伺服器之其餘檢測項目,仍應依上開辦法辦理。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請轉知所屬會員銀行,不含外銀在台分行)
副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