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解釋令」規定107.05.23~107.06.25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7.05.21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702718290號公告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票券商類 上傳時間: 107.05.23 17:35:0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0702718290號
主旨:預告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解釋令」規定。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及第九條第三項第四款。
三、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解釋令」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本修正案有助於提高不動產投資信託業者實務作業彈性,使我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標的多元化,爰擬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三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三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69
(四) 傳真:02-89691357
檔案下載: 總說明及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