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108.06.06~108.08.05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8.06.03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802717630號公告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8.06.06 17:36:05
主旨:預告修正「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一百十七條第二項。
  三、 「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782、89689789
    (四) 傳真:02-89691358
    (五) 電子郵件:yctsai@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0802717630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