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解釋令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8.07.02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802720011號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其他類 上傳時間: 108.07.02 18:02:05
一、 發行電子支付帳戶專用儲值卡,屬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業務」。
二、 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