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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一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8.08.0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802723190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8.08.06 17:11:47
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一。
附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一
檔案下載: 10802723190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10802723190第十一條之一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