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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一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8.08.0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802723190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8.08.06 17:11:47
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一。
附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清償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一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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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723190第十一條之一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