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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9.09.26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902728325號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9.09.28 09:55:51
主旨:本會108年12月3日金管銀外字第1080272497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本會業於109年9月26日以金管銀外字第10902728321號令修正發布「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四,爰停止適用旨揭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