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四條110.01.08~110.03.09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0.01.05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902743411號公告 發文單位: 信用合作社組
機構類別: 信用合作社 類 上傳時間: 110.01.07 10:27:54
主旨: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四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信用合作社法第第十五條第二項。
三、「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law)「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日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33
(四)傳真:02-89691356
(五)電子郵件:alicetsai@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0902743411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