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三條草案。111.01.14~111.03.15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1.01.14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1002745481號公告 發文單位: 信用合作社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1.01.14 17:05:3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合字第11002745481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三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
三、「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731
(四)傳真:02-89691356
(五)電子郵件:lindaliu@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1002745481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3條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