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八條附表五十八、附表五十九草案111.01.18~111.03.21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1.01.17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002744611號公告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11.01.18 17:08: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002744611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八條附表五十八、附表五十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條第二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附表對照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650
(四)傳真:02-89691352
(五)電子郵件:tlsung@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1002744611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草案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表及相關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