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1.02.18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102703692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11.02.18 17:10:1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102703692號
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七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
檔案下載: 11102703692第七部分計算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