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預告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部分條文草案111.09.27~111.11.25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1.09.23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1101469032號公告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1.09.27 09:01: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國字第11101469032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電話:02-89689675
(四)傳真:02-89691354
(五)電子郵件:cplin@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1101469032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