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訂定「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4.04.01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1402709111號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4.04.01 17:20:5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1402709111號
訂定「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
檔案下載:
11402709111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pdf
11402709111附表一各項專區試辦業務項目應併檢附之資料細項.pdf
11402709111附表二試辦期間排除適用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