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5.03.11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371號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5.03.11 17:34: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371號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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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705371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文字檔.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