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5.04.13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1502708171號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5.04.13 17:10:3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1502708171號
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
附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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