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5.04.23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1502708451號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支付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5.04.23 16:53:5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502708451號
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檔案下載:
11502708451 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11502708451 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