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5.05.09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三)字第09530002230號令
發文單位:
第三組
機構類別:
信用合作社 類
上傳時間:
095.05.16 13:48:04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條文。
附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條文。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09530002230-1.PDF
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