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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詐騙集團翻新手法誘騙民眾利用自動提款機匯出存款,請金融機構配合辦理事項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5.12.20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510005560號函 發文單位: 第一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096.01.04 16:53:42
主旨:為使民眾提高警覺,防範詐騙集團翻新手法誘騙民眾利用自動提款機匯出存款,請轉知所屬會員金融機構,依說明二辦理提醒民眾自動提款機並無提供身分證明之功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邇來網路援交詐騙案件,迭有歹徒以要求辯識被害者身分為由,佯稱自動提款機之英文頁面可供辯識軍警身分,爰誘騙民眾至自動提款機並依其指示操作,以遂行其詐騙目的。
二、鑒於歹徒不斷翻新詐騙手法,為使民眾提高警覺,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金融機構,主動於自動提款機上張貼公告或於操作過程加入警語,提醒民眾注意自動提款機並無提供身分證明之功能。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轉知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及中華郵政公司)、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