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6.04.11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610001492號令
發文單位:
第一組
機構類別:
票券商類
上傳時間:
096.04.11 00:01:00
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劵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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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100014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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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對照表
總說明
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