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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6.09.0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二)字第09620006292號令 發文單位: 第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097.10.24 10:02:54
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七條。
附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七條條文
正本: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檔案下載: 096200062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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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20006292-3.PDF
對照表
總說明
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