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6.09.06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二)字第09620006292號令
發文單位:
第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097.10.24 10:02:54
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七條。
附修正「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七條條文
正本:登載本會全球資訊網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
檔案下載:
09620006292-1.PDF
09620006292-2.PDF
09620006292-3.PDF
對照表
總說明
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