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08.23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530002160號令 發文單位: 信用合作社組
機構類別: 信用合作社類 上傳時間: 105.08.23 17:55:05
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
 附修正「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
檔案下載: BB-10530002160總說明條文對照表.pdf
BB-10530002160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