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相關法條 > 函釋查詢
有加底線者為可點選之法規或條文
相 關 法 條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民國 94 年 05 月 09 日非現行法規)
現行條文   10   
十、金融機構辦理作業委外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及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
    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之業務規章或自律公約。
現行條文   11   
十一、金融機構辦理作業委外如違反本注意事項之規定,本會得依銀行法
      第六十一條之一規定,依情節輕重採取適當之處分措施或停止部分
       (或全部) 委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