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相關法條 > 函釋查詢
有加底線者為可點選之法規或條文
相 關 法 條
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民國 98 年 06 月 30 日非現行法規)
現行條文 第    9    條
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所需資本之計算,應
依主管機關規定之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辦理
。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民國 100 年 10 月 03 日非現行法規)
現行條文    2   
第二部分  證券化
壹、適用範圍及名詞定義
一、適用範圍
二、名詞定義
三、再證券化暴險之認定
貳、風險移轉之認定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傳統型資產證券化交易之風險移轉認定標準
二、組合型資產證券化交易之風險移轉認定標準
三、清償買權之處理原則
四、隱含支撐之處理原則
參、使用外部信用評等資訊及信用分析之作業準則
一、使用外部信用評等資訊之作業準則
二、證券化暴險擔保品之資訊要求
肆、資本計提方法
一、資產證券化交易之資本扣除方法
二、創始銀行對資產證券化交易之資本計提上限
三、資產證券化交易之標準法
四、資產證券化交易之內部評等法
伍、資產證券化交易加權風險性資產之計算釋例
一、釋例之基本假設
二、釋例之計算
現行條文    4   
第四部分  市場風險
壹、前言
一、市場風險定義
二、市場風險適用範圍
三、交易簿之定義與相關規定
四、審慎評價原則(Prudent valuation guidance)
貳、標準法
一、利率風險
二、權益證券風險
三、外匯風險(含黃金)
四、商品風險
五、選擇權之處理
參、內部模型法
一、前言
二、一般性標準
三、質化標準(qualitative standards)
四、市場風險因子之規範
五、量之標準(quantitative standards)
六、壓力測試
七、外部驗證
八、內部模型法與標準法之混合使用
九、個別風險之處理
十、模型驗證標準
十一、交易簿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
現行條文    5   
第五部分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
壹、總表
貳、信用風險標準法
參、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簡稱 IRB  法)
肆、證券化
伍、作業風險
陸、市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