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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105.03.15金管銀合字第1053000036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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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文 內 容
   第 五 章 附則
第   2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