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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4.10.17金管銀法字第11402732811號令修正)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四年十月十七日修正發布第 18、31 條條文及第 18 條條文之格式
I ;刪除第 18 條條文之格式 K,自一百十五會計年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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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文 內 容
      第 六 節 財務報表名稱
第   20    條
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
一、資產負債表。格式一
二、綜合損益表。格式二
三、權益變動表。格式三
四、現金流量表。格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