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法規查詢結果
法規名稱: 銀行(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保管及處分客戶因境內外結構型商品或結構型債券實物交割取得之具股權性質外國有價證券作業規定(112.08.09金管銀外字第1120210220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條 文 檢 索
輔助說明
*本系統之查詢功能受資料庫斷詞機制影響,部分詞彙可能無法完整比對。若確認資料內容確有相關詞彙卻未顯示查詢結果,建議改以其他關鍵字或不同詞彙重新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