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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合作金庫條例(104.07.01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71號令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032.09.18
廢止時間:104.07.01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九月十八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23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16 條、第 18 條、第 22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
  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7271  號令公
  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