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財政部台財錢字第 18690 號令訂頒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融字第 85539642 號函發布停 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於一百十一年 十月三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